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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速读:路桥信息(83774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6 19:04:49 来源: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资料图片)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核查董事会提供的会议议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2022年1-9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1-9月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361Z0317号)。

经审查,《2022年1-9月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630号)。

经审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实际和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631号)。

经审查,《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吉国力、刘馨茗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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